附件1 105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 時間流程及注意事項(9月21日) |
|||
演練階段劃分 |
演練時間序 |
校園師生應有作為 |
注意事項 |
地震發生前 |
9月21日 9時20分59秒前 |
1.運用升旗或早自習完成1次演練。 2.依表定課程正常上課。 |
1.針對演練程序及避難掩護動作要領再次強調與說明。 2.完成警報設備測試、教室書櫃懸掛物固定、疏散路線障礙清除等工作之執行與確認。 |
地震發生 (以警示聲響或廣播方式發布) |
9時21分 (全國國中小學警報聲響時間,依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強震即時警報軟體發布時間為主。倘若上開軟體未發布警示聲響,請學校自主啟動,如以廣播或喊話器等) |
地震發生時首要保護自己,故應先執行避難3步驟(趴下、掩護、穩住動作),地震搖晃停止後,再去關閉電源並檢查逃生出口及動線。
|
1.師生應注意自身安全,保護頭頸部,避免掉落物砸傷。(因頭頸部最為脆弱) 2.室內:應儘量在桌下趴下,並以雙手緊握住桌腳。 圖示來源:內政部 3.室外:應保護頭頸部,避開可能的掉落物。 |
地震稍歇 (以警示聲響或廣播方式發布) |
9時22分
|
1.成立緊急應變小組,由指揮官(校長或代理人)判斷緊急疏散方式。 2.聽從師長指示依平時規劃之路線進行避難疏散(離開場所時再予以關閉電源)。 3.抵達安全疏散地點(抵達時間得視各校地形狀況、幅員大小、疏散動線流暢度等情形調整)。 4.各班任課老師於疏散集合後5分鐘內完成人員清點及回報,並安撫學生情緒。 |
1.以防災頭套、較輕的書包等具備緩衝保護功能的物品保護頭頸部。 2.特殊需求學生應事先指定適當人員協助避難疏散;演練當時,避難引導人員請落實協助避難疏散。 3.不推、不跑、不語,在避難引導人員引導下至安全疏散地點集合。 4.以班級為單位在指定位置集合 (集合地點在空曠場所時,不需再用物品護頭)。 5.任課老師請確實清點人數,並逐級完成安全回報。 6.依學校課程排定,返回授課地點上課。 |
備註:1.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於9月份「防災教育月」中自行訂定正式演練日期。 2.如遇雨天,請攜帶雨具,進行疏散演練。 |